最近有几个关于“道歉”的新闻。
-- 陈平不公开道歉;
-- 双溪槟榔州议员郭庭源为其“将马华民政送入地府”短讯道歉;
-- 倪可敏代表霹雳州行动党向人民道歉。
还有吗?或许还有。。。
再天真的人都知道,这些道歉与否的声明,都并非纯因为当事人为他们过去所犯下的过错感到羞愧而作出的
陈平不道歉,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并不能让他返回故土,他吸取了过去被前首相“欺骗”的教训。要是现任首相提出“只要他道歉,就让他回国”的条件,陈平难道不会委曲求全?即使他依然不觉得他过去犯错了。。。
两位行动党领袖分别就不同的事向人民道歉,这是罕见的。记忆中过去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
如果不是被揭发是恶意短讯的发送人,郭庭源会不会道歉?
如果不是槟州议会同样发生行动党领袖肖像被焚烧羞辱的事,倪可敏会不会为较早前霹雳州行动党常年代表大会践踏敌对派议员的事道歉?
只能说,天晓得。
虽然,我们都知道答案,为着华夏民族“温柔敦厚”的优点,还是说一句“天晓得”算了。
倪可敏的道歉对象,不包括三位被羞辱的议员,道歉声明发布之后,还不忘“希望”国阵领袖也为发生在槟州议会的事道歉。因此,这位年轻才俊的道歉,真正考量的是什么,其诚意有多少,不难测量。
黄明志也曾“道歉”,但再看看他道歉之后的所作所为,所谓的“道歉”,意义何在?
一再看到这种虚伪的“道歉声明”,真的很恶心。
如果仅仅为了演好一幕戏;
如果仅仅为了维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如果仅仅为了其他接踵而来的既得利益;
如果仅仅为了害怕承担责任;
如果都不是真心悔改认真反思;
还不如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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